2020年深圳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0年创业补贴申请已开始受理,为了帮助大家成功申请补贴,现将最新政策整理出来和大家分享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其中自主创业人员包含:
1、深圳户籍失业登记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2、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3、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学生;
4、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
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意:
1 自主创业人员须为初创企业的股东;
2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在注册公司前须先到初创企业所在地街道办完成身份核实方可申请各项补贴,否则须另行注册公司重新完成身份核实后以新公司名义申请。
3 公司注册完成后须将自主创业人员及合伙人社保转入所在初创企业。
二、补贴项目和标准
三、申报流程和申请材料
四、补贴终止情形
已申请并享受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自动终止:
1、初创企业实体已经停业、注销、吊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效);
2、自主创业人员退出该初创企业的(合伙企业部分合伙人退出的除外);
3、自主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其创业企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缴交或个人缴交的;
4、除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休学大学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港澳居民外,自主创业人员户籍迁出的。
5、经核实有其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
五、注意事项:
1、合伙创办企业且符合初创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应一起提出初创补贴申请,可书面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以同一初创合伙企业提出初创补贴申请的,以受理申请时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数准,后续不能再增加其他申请人。
2、属于残疾人的自主创业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自主创业补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人员,需在其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身份核实后,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3、以“登记失业人员”类别申请身份核实,属于独资创办初创企业及本人创办合伙企业的,应在其失业登记有效期内(6个月内)完成初创企业商事记;属于后续入伙、入股合伙初创企业的,应在其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签订增加合伙人的合伙协议,或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合伙协议书及股东变更登记表应在申请身份核实时一并递交)。
4、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可申请并享受初创补贴、场租补贴及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能申请享受社保补贴。在校期间申请并享受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需在其毕业后,提出下一期场租补贴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时,携带“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要求的相关身份证明资料,一并进行身份核实。身份核实通过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对其剩余补贴的时段进行再次核定。
5、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首次申请各项创业补贴必须由本人现场提出,并签署诚信申报承诺。
咨询电话:13534237678(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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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政策不断变化调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申报时规定为准!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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